ECHA根据REACH发布PAHS检测指南

2020-09-29 浏览次数:126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发布了一份关于限制REACH附件XVII*50条规定的多环芳烃(PAHs)的指导文件。本文档对产品或组件的范围和示例进行了一般性考虑,这些产品或组件属于或不属于限制范围。
      2013年12月,欧盟公布了法规(EU)1272/2013,将这些材料直接使用时,将玩具,儿童护理用品和物品中的八种多环芳烃限制范围从轮胎限制为塑料和橡胶材料。在正常和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人体皮肤或口腔。这一扩大的范围[1]自2015年12月起生效。
2017年2月,我们通知您[2] ECHA已宣布征求关于限制塑料和橡胶材料中PAHs的指导文件草案的意见,该文件是根据附件XVII提供给公众的。达到。该准则草案的评论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
      ECHA已提供2018年3月7日的指南,以帮助消费品行业遵守REACH检测附件XVII*50条规定的PAHs限制范围。这种(非法律约束力)指南提供了一种“逐步方法”,用于评估一篇文章是否属于限制范围,并包含被认为在限制范围之内或之外的文章和子类型的非详尽列表。该准则的附件3还提供了被认为属于限制范围的条款中的条款或组成部分的十三个说明性示例。
根据该指南,PAHs可能存在于以下材料中:
1、作为矿物油和煤基增量剂/增塑剂油中的**污染物,用于制造橡胶和塑料材料
2、炭黑(炭黑)有意添加到弹性体中,以提供某些特性,如颜色和柔韧性
3、含有上述材料的再生轮胎或塑料材料
4、漆,清漆或涂料,如由合成聚合物制成的塑料涂料
除其他外,该准则包含两个重要的因素如下:
1、对于PAH含量,应分别评估物品上的橡胶或塑料涂层
2、在人工运动场上使用的公共游乐场和人造草坪上使用的瓷砖/垫子适用于一般公众,属于限制范围 
3、被认为属于限制范围的文章中的文章或组成部分的完整列表可以在附件1和3中找到,后者包含说明性示例。附件2提供了被认为**出限制范围的产品示例
一些物品或物品中的组件/材料的亮点,这些物品由塑料/橡胶制成,可能与皮肤或口腔直接或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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